規則辦法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圖書館還書箱使用須知
一、還書箱使用僅限本館閉館時間。
二、本館處理還書箱圖書為次日開館中午十二時前。
三、還書箱之使用僅限本館借出之圖書。下列資料請勿投入還書箱,否則將視同未還,倘有損壞遺失應負賠償責任。
(一)非書資料,如錄影帶、CD、VCD…等。
(二)館際合作借書證。
(三)圖書附件光碟片、磁片…等。
(四)無法投入之大型圖書。
(五)污損或受潮之圖書。
(六)非本館圖書及其他物件。
四、使用還書箱歸還逾期圖書者,系統將自動累計至個人欠款記錄中,借閱人應儘速至本館辦理繳交罰款,以免影響自身借閱權益。
五、在還書箱還書後,可利用本館館藏目錄查詢個人借閱記錄,確定該書是否已經辦理歸還,如有任何問題,請逕洽本館流通櫃台服務人員或電22722181-1709。